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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8162-2008《結構用無縫鋼管》標準內容與技術要求簡介
GB/T 8162-2008《結構用無縫鋼管》為鋼結構工程中最常用的鋼管標準之一。本標準為原國家標準GB/T 8162-1999《結構用無縫鋼管》的修訂版本,并已于2008年4月1日頒布實施。新修訂的鋼管標準與GB/T 8162-1999相比,主要變化如下:
1)增加訂貨條件。按本標準訂購鋼管的合同或訂單應包括下列內容:a.標準編號;b.產品名稱;c.鋼材牌號,有質量等級的需注明質量等級;d.尺寸規格;e.訂購數量(總重量或總長度);f.交貨狀態;g.特殊要求。
2)修改尺寸允許偏差。外徑和壁厚的允許偏差取消了“普通級”和“高級”的規定,并分別規定了鋼管的允許偏差、熱軋(擠壓、擴)鋼管壁厚允許偏差及冷拔(軋)鋼管壁厚允許偏差。
3)增加全長彎曲度要求。鋼管的全長彎曲度應不大于鋼管總長度的1.5%。
4)增加管端切斜要求。外徑不大于60mm時,管端切斜不大于1.5mm;外徑不小于60mm時,管端切斜不大于外徑的2.5%,且最大不超過6mm。另外還規定切口毛刺應予清除。
5)取消標記示例。
6)增加鋼牌號。碳素結構鋼(GB/T 700)的牌號增加了Q235、Q275。優質碳素結構鋼(GB/T 699)的牌號增加了15、25、20Mn、25Mn。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(GB/T 1591)的牌號增加了Q295、Q345、Q390、Q420、Q460。并對牌號為Q235、Q275的鋼材提高了對硫、磷等有害元素的控制要求。
7)取消擴口試驗要求。
8)增加無損檢驗協商條款。
多年來,結構用無縫鋼管一直是建筑鋼結構用鋼材的主要品種。本標準于1987年7月首次發布,此次修訂是應用近20年來的第2次修訂,在應用時應注意以下各項:
1)適用范圍。無縫鋼管適用于機械結構、一般工程結構。建筑鋼結構用無縫鋼管應選用一般工程結構用無縫鋼管:即鋼的牌號應符合GB/T 700中的Q235或GB/T 1591中Q345或GB/T 699中10、15、20、20Mn。工程實踐證明,以上幾個牌號是一般工程結構用無縫鋼管的首選牌號。
2)目前GB 50017-2003尚未規定GB/T 699中10、15、20、20Mn的設計指標,宜按GB 50017-2003條文說明第1.0.5條要求,進行鋼材抗力分項系數γR的統計分析與確認工作。
3)GB/T 699中鋼的牌號與GB/T 700、GB/T 1591中鋼的牌號焊接,屬異鋼種焊接,必要時應進行焊接工藝評定,以確保焊接質量。
4)用于焊接球節點網架及相貫線節點桁架的鋼管,其外徑和壁厚的允許偏差必須加強控制,否則不能保證網架球節點的“自然對中”及桁架相貫線節點的精密相貫。
5)大跨度建筑鋼結構建議使用熱軋的結構用無縫鋼管,其他種類的無縫鋼管,因其外徑和壁厚的允許偏差較大,而且鋼管的綜合力學性能較差,故不建議使用。
6)重要的建筑鋼結構用無縫鋼管建議在正規的大鋼廠本部訂貨,不應低價中標,影響工程質量。